绿地养护管理标准试用 将逐一解决难题

发布时间:2024-04-29 来源:新闻中心

  为了加强公园管理,提高城市公园、游园的管理养护水平,市园林局自2009年起已对17座公园实行市场化运作模式,可是, 由于分管单位较多,职责范围不明确,在公园监管上存在难度。为了适应市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的需要,保护园林绿化成果,市园林局参照内地省市的养护管理标准,结合市真实的情况,制定了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并开始试用于公园市场化运作管理模式中,今后将在监督管理过程中查缺补漏,逐一解决每一个难题。

  昨日,记者从市园林局了解到,为了确认和保证公园管护质量,自2009年起,市17座公园、小游园的管护工作开始市场化运行。市园林局绿化管理科科长边巴次仁介绍,公园、小游园开始市场化运作是通过招标的方式,与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绿化资质的单位和私营企业签订承包管护合同的。管护合同的内容最重要的包含公园、游园健身器材、卫生、绿化、保洁、植物修剪、打虫等工作交给承包方,并由市园林局做监督、检查和指导。

  随后,记者从市绿化管理科了解到,公园、游园的养护标准也是分一级、二级、三级的。一级养护管理标准中规定绿化生产垃圾重点地区路段要做到随产随清,其它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栏杆、园路、座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完整,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等。根据承包方和园林部门签订的合同,以及承包公园的等级,园林部门凭借绿化标准,以及市园林局公园管理办法等制度,对承包方进行全方位检查和考核。

  据边巴次仁介绍,为了对承包方做监督、检查和指导,市园林局还专门成立了考核检查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进行考核。

  每次考核,检查小组都将对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各公园进行全方位检查、考核打分。市财政补贴养护管理经费与考核计分结果挂钩,并季度兑现管理费。经过考核,市园林局将对80分以下的市场化管理公园的中标单位扣发部分管护经费。

  同时,边巴次仁拿出了两份整改通知书对记者说,他们在对每个公园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可根据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中的绿地管理质量、养护施工等标准,对每个公园中树木死亡情况、草坪上的垃圾情况、杂草清理程度等情况做检查。

  如果公园内有树木死亡,绿化植物或树木被人损坏、草坪上有垃圾等,他们要给公园的承包方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他们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但市园林局绿化管理科只有监督、检查权,并没有执法权。”边巴次仁说。

  如果市民发现有游客在草坪上休息,故意折断公园内的花草树木那该怎么去办呢?边巴次仁介绍,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发现有市民在公园草坪内休憩,除了对游客进行批评教育外,他们还可以扣发公园承包方50元的管护经费。

  对于游客折断公园内的花草树木,市园林局绿化监察科的工作人能根据《市城市绿化条例》第35条的规定,对故意破坏绿化成果及其设施的,按照实际损失价值2-3倍赔偿;过失造成绿化成果及其设施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临时占用绿地的,按实际占用绿地时间处每日每平方5-10元的罚款。

  市园林局局长卓玛介绍,市园林局提出“以绿化标准为依据,以运行模式为载体,以规章制度为保障,以监督检查为手段,以水平提升为目的”的管理思路,自从市17个公园及1条道路的管理推向市场化运作管理以来,绿化管护水平取得了明显提升,效果很明显。因此,市园林局明年还将继续对公园及道路的管理实行市场化运作模式。

  卓玛介绍,市共有49座公园、街旁小游园。截至目前,市共有新建公园、街旁小游园、“见缝插绿”工程等绿地51处,新增绿化面积957877.10平方米。目前,市园林局只管理29座公园及街旁小游园,其余的公园、街旁小游园等绿地由其他单位管理。如有的公园、游园由实施工程单位管理、园林管理部门交叉管理、各职能部门管理等情况,因为管理比较混乱,绿化管护在不同程度上出现了问题。

  前几日,市园林局接到市环卫局的通知,康昂东路与江苏路丁字路口至纪念碑的绿化带垃圾较多。园林工人立即赶到现场检查,发现该绿化带不属于园林部门管,而是属于施工方管理。由于管理范围不明确,公园、游园等绿地绿化就出现脏、乱、差等问题。卓玛说,针对目前每个公园管理上存在的难题,园林部门在实施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的过程中,将会查缺补漏,逐渐完备管理制度。预计在两年之后,所有公园都由市园林局统一管理,届时将会大幅度的提升管理效率,避免监管混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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