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大泽镇绿化管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6 来源:新闻中心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七楼开标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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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会区大泽镇绿化管养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3月01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4)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一定要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合同包1(新会区大泽镇绿化管养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0%。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1)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且具有城市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养护管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拥有非常良好的信誉。

  (3)3、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为准]。

  递交文件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七楼开标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73号)

  开标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七楼开标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73号)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来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投标供应商在使用的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需要注意的几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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