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关于优化乌鲁木齐市政府指导价泊车场(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规范的告诉》要求,参照《关于调整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泊车服务差别化收费规范的告诉》(乌发改费〔路段类别拟调整开始计划,并会同相关职责单位做了审定评价,举行座谈会,征求意见主张,修正完善形成了《乌鲁木齐市泊车路段类别动态调整计划》,经合法性检查后, 依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及时处理好大众反映的泊车难、泊车贵问题的指示精神,以及我市执行自治区稳物价办法10个方面35项具体办法的相关作业组织,根据自治区展开和变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新疆尔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办理办法〉的告诉》(新发改规〔2022〕14号)要求,优化我市路途泊车泊位资源配置和办理,有用促进泊车泊位合理运用,下降市民暂时泊车本钱,更好满意大众出行泊车需求,保护机动车停放者和停放服务运营主体权益,推动我市泊车路段类别区分进一步习惯城市展开和大众需求,展开乌鲁木齐市泊车路段类别调整作业。 泊车路段类别调整以严控一类、减缩二类、扩大三类为准则,根据城市功用区分、商业昌盛度、路途交互与通行拥堵状况、泊车泊位利用率、泊车场周转率等要素,对我市现行泊车路段类别来优化调整。遵从公益性为主、合理补偿运营本钱的准则,考虑泊车设备等级、地理位置、服务条件、供求关系、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及城市功用定位等要素,完善一类、二类、三类路段的区分,科学合理设置路段类别,下降市民泊车本钱,到达便利市民泊车的意图。 一类地段区分等级规范为城市级商业中心人流密布富贵地段,高峰期路途通行拥堵,泊车泊位利用率在90%以上,且全天24小时泊车泊位周转率在700%以上。 二类地段区分等级规范为人流和机动车较密布区域,高峰期路途通行较拥堵,泊车泊位利用率在60%-90%,且全天24小时泊车泊位周转率在400%-700%。 三类地段区分等级规范为居住小区周边或其他沿街区域(除一类、二类地段以外的其他区域),高峰期路途通行一般,泊车泊位利用率在60%以下,且全天24小时泊车泊位周转率在400%以下。 2.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公用企业和事业单位(医院、校园、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展览馆、青少年宫、体育场以及银行、稳妥、通讯、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单位)修建红线内或配套建造的,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泊车场; 3.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建出资(交通出资)公司全额出资兴修(建立)的公共泊车场和市政设备建造工程隶属泊车场; 一类地段:全市一类地段由本来的35条路途调整为3个商业圈(中山路商圈、大巴扎商业圈、友爱商业圈)及10条路途; 三类地段:除一类区域、二类区域以外,设置有实施收费办理路途泊车位的城市建成区。 开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主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政务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