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西县农业农村局越西县2024年苹果补栽苗木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4-03-03 来源:工艺工法

  1.第3章3.4.7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变更为“(1)货物存在缺陷或严重质量上的问题无条件更换。 (2)质保期为半年。 (3)货到目的地但未交付前造成的遗失、损坏等问题,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中标供应商需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5)送货到采购人所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输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6)运送过程中造成的短缺、差错、丢失、损坏等,中标供应商无条件调换、补缺。 (7)中标供应商交货时,提供植物检疫部门出示的植物检疫证书。(提供承诺函)”

  2.第3章3.5其他要求变更为“1.(实质性要求)苗木调运要求:苗木实行统一调运,避免分散调运带入危险性病虫害对越西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造成危害,所调运的种苗供货时一定要具有检疫登记证、苗木品种证明、苗木标签等。 2.苹果苗木质量(实质性要求):参照GB 9847-2003苹果苗木-国家标准规范。 3.(实质性要求)支付约定:最终结算方式以具体供货数量×中标单价为准,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人需求量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项目资金到位后)5个工作日内按送货量总价95%进行结算。剩余的5%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半年内货物无重大质量上的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4.(实质性要求)报价要求:各标的的单价报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各标的单价最高限价:苹果乔化砧苗木:维纳斯黄金(12.5元/株);苹果自根砧苗木:馨元萃(80元/株);苹果自根砧苗木:信浓金、2001(40元/株)。报价应包含所有货物及其包装、运输、装卸、培训、人员、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服务期间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合同金额以外的其它费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结算方式以具体供货数量×中标单价为准,结算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 5.(实质性要求)法定意外情形的处理: 出现法定意外情况,如重大疫情、不可抗力因素等导致没办法满足提供货物、服务、工程的条件,履约时间、地点、方式由采购单位和成交单位以有利于履约为前提另行约定。 6.安全责任(实质性要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供应商或其工作人员原因出现的给他人或自身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的安全责任(含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对应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供应商需提供实施方案,内容至少包含:1.选苗、起苗、修剪、土球包扎方案;2.装车、卸车方案;3.安全文明措施;4.环境保护措施;需提供配送方案,内容至少包含:1.货源保障;2.车辆调配及配送时间;3.运输保障;需提供保障措施,内容至少包含:1.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所有配送植物从选苗、起苗、包装、运输、卸苗等程序);2.质量控制目标;3.质量保证措施;4.进度保障措施;需提供应急处理解决措施,内容至少包含:1.突发事件的处理(病虫害、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等);2.临时退换、补货;3.运输应急措施;需提供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内容至少包含:1.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客户回访、服务反馈、服务提升等方面);2.售后服务人员配置;3.售后服务措施;4.人员培训计划。 8.本章3.4商务要求中3.4.4相应内容以3.5其他要求中序号3的内容为准,供应商按3.5其他要求中序号3的内容做响应。 9.本章3.4商务要求中3.4.1,3.4.2,3.4.3,3.4.5,3.4.6,3.4.7中(2)、(3)、(5)、(7),3.4.8均为实质性要求。”

  3. 5.6.2评分标准“实施方案”的详细描述更正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内容至少包含:1.选苗、起苗、修剪、土球包扎方案;2.装车、卸车方案;3.安全文明措施;4.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方案完全涵盖以上内容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得24分,每缺一项扣6分,每一项中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3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指:方案内容与项目真实的情况不符或与相对应评分标准不符、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存在很明显与本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存在逻辑错误或表述错误或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存在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2栋20楼2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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